包括十多项推进建筑节能的制度的《厦门市节能条例》从6月起正式实施,标志着厦门市近年大力推动的建筑节能工作,“打造节能城市,建设绿色厦门”行动进入到新的全面推广应用阶段。厦门市市长刘赐贵表示,厦门市着力建立全方位的建筑节能体系,提高全民节能意识,解决资源不足的供需矛盾。建立各项建筑节能的法规,制订推广建筑节能标准,大力推广新型建筑材料,加强建筑市场监控测评,建立健全厦门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支撑体系,形成建筑节能需求市场,到“十一五”末,力争达到建筑节能65%的目标(注:国标是50%)。
据统计,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%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,这些建筑在建造与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部能源的50%左右。厦门市建筑能耗约占全市总能耗的四分之一。我国建筑节能的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。据2002年调查,厦门多层住宅的单位综合能耗为发达国家的4-5倍,其中屋顶为2.5-3.5倍,外窗为1.5-2.2倍,门窗空气渗透量为3-6倍。因此,在世界能源日益紧张、我国能源需求加大的大趋势下,厦门近年来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,减少建筑消耗能源量,近五年,厦门市累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32.2亿块标准砖,共节约土地3530亩、节约能源10.05万吨标煤、综合利用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50万吨。。
一是政策引导,立法保障。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,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,厦门市近几年来制订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法规。1997年在全国率先实施“禁实”和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立法工作,出台了《厦门市建筑条例》,条例对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作了明确的限制规定。制订了系列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,如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厦门市“十一五”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》、《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》、《厦门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细则》等。
二是建立基金,扶持节能。制订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,用“墙改基金”支持建筑节能工作。专门设立“节能专项基金”及“建筑节能专项基金”,用于支持节能产品生产、研发、节能技术推广、节能宣传等。
三是加强研发,推广新技术新材料。为解决新型建筑材料在建筑节能中存在的问题,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开展了建筑节能重点课题攻关,先后完成了一大批科研成果,如:《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调研》、《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评定指标体系》、《厦门市建筑节能材料热工性能普测》、《厦门市太阳能应用与建筑一体化实施方案研究》、《城市垃圾制砖关键技术》。近三年厦门取得了17项建筑节能技术科研成果。对建筑节能产品实施了认定制度,共有7批建筑节能材料,79个产品获得厦门市建筑节能认定证书。新材的发展有效地节约了土地和能源。
四是建立行业标准,抓实主材节能。厦门市在抓建筑节能工作中,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,对主要材料及时制订行业标准,强制推行节能主材应用。2005年厦门市编制了《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评定指标体系》、《厦门市墙材及屋面材料产品热工图集》、《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》和《厦门市建筑节能设计指导意见》(建筑专业);为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技术问题,编制《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》、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用技术规程》、《干混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》、《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》等相关技术标准。
由于厦门市在建立行业标准中取得先进成绩,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研究单位和企业被邀请参加编写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、《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》等10多个国家和建设行业标准等。
五,加强监管,公共建筑带头。厦门市对公共建筑安装能耗监测系统,实现实时动态监测,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,“十一五”期间,将完成不少于80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的安装。据统计,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电量约占建筑总耗电量的22%,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住住宅的10-20倍,为此厦门建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,从能耗统计、审计、公示、监测到制订定额标准、实行节能量采购等进行系列配套。截止到5月底,厦门市在能耗统计的基础上,已完成30栋能耗较高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,并将根据能耗统计及审计结果,要求高耗能既有建筑的所有权人进行节能改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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